如何看待VOC,voc怎么治理

  VOCs源以移动源、生活源和工业固定源的排放为主,移动源包括当地汽车、储油销、非道路机械、铁路内燃机车等; 生活来源包括居民生活溶剂的使用、建筑涂装、餐饮及汽车维修等服务型行业等; 工业基地(溶剂使用行业)包括石化、包装印刷、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化学品制造等。
  
  挥发性有机物(VOCs  )、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除甲烷以外的总烃)、NMHC  )这个概念总是不明白吗?
  
  今年新发布的标准[0x9a8b](GB37824-2019 )、[0x9a8b] ) GB37823-2019 )中有上述用语的详细说明,请参考理解。
  
  挥发性有机物(VOCs  )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根据相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表示VOCs整体排放状况时,根据行业特点和环境管理要求,可用总挥发性有机物(用TVOC表示)、非甲烷总烃) NMHC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是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测量废气中的单一VOCs物质,将VOCs物质的总量相加而得到,作为单一VOCs物质的质量浓度之和进行计算。 在实际工作中,根据预期的分析结果,测量占总量90%以上的个别VOCs物质,并加以计算。
  
  除甲烷以外的所有碳氢化合物(NMHC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将氢气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响应的除甲烷以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作为碳的质量浓度进行测量。
  
  为了深入实施《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对各地的业务指导,提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  )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2019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VOCs重点排放行业
  
  一、VOCs重点排放行业
  
  VOCs源以移动源、生活源和工业固定源的排放为主,移动源包括当地汽车、储油销、非道路机械、铁路内燃机车等; 生活来源包括居民生活溶剂的使用、建筑涂装、餐饮及汽车维修等服务型行业等; 工业基地(溶剂使用行业)包括石化、包装印刷、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化学品制造等。
  
  石油炼制、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行业;
  
  化工行业: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
  
  工业涂装行业:汽车、家具、集装箱、电子产品、工程机械等行业;包装行业:塑料软包装印刷、印铁制罐等;
  
  油储存销售:包括汽油(含乙醇汽油)、石脑油、煤油)航空煤油)及原油等。
voc怎么治理
  
  二、重点控制的VOCs物质
  
  三、主要目标和VOCs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建立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VOCs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十二五》确定的VOCs减排10%的目标任务,合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VOCs治理的主要问题:
  
  一个是来源控制力不足。 有机溶剂等含VOCs原料的使用是VOCs的重要排放源,由于思想认识不足、政策激励不足、投入成本高等原因,目前含低VOCs原料的替代措施明显不足。 据统计,我国工业涂料中水性、粉末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不足20%,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40%-60%的水平。
  
  二是组织排放问题突出。 VOCs挥发性高,与行业广泛相关,排放污染物环节多,无组织排放特征明显。 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对VOCs的无组织排放提出了密闭封闭等要求,但目前大批量企业没有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特别是中小企业管理水平差、收集效率低、散失问题突出。 研究表明,我国工业VOCs排放中无组织排放占比为60%以上。
  
  三是排污设施简易低效。 VOCs废气成分复杂,管理技术多样,适用性差异大,对技术选择和系统一致性要求较高。 我国VOCs治理市场起步晚、准入低、监管能力不足等,排污设施建设质量良莠不齐、治理无效等现象突出。 在一些地区,低温等离子体、光催化、光氧化等低效技术的应用达到80%以上,污染防治效果较差。 有些企业由于设计不规范、系统不匹配等原因,选择高效的管理技术并不能达到预期的污染防治效果。
  
  四是运行管理不规范。 VOCs管理需要全面加强过程管理,实施精细化管理,但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人员技术能力不足等问题。 部分企业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但长期不更换吸附材料的部分企业采用燃烧、冷凝管理技术,但运行温度等达不到设计要求; 一些企业开展了泄漏检测和修复(LDAR  )工作,但未按规程操作。
  
  五是监督不充分。 我国的VOCs监测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企业自主监测质量普遍不高、积分设置不合理、采样方式不规范、监测时间段代表性不强等问题突出。 部分重点企业未按要求配备自动监测设施。 涉及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缺乏有效的监测跟踪和预警措施。 从监管方面看,缺乏现场快速检测等有效手段,缺乏航行监测、网格化监测等应用。四、控制思维方式和要求
  
  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使用低VOCs原料。
  
  2、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强设备和场所密闭管理,推广使用先进生产技术,提高废气回收率。
  
  3、推进适当高效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双重控制。 企业新建排污设施或对现有排污设施进行改造时,必须根据排放废气的浓度、成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生产情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 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组合技术,提高VOCs的管理效率。
  
  低浓度、大风量:沸石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
  
  高浓度:优先进行溶剂回收,在回收困难时,优选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
  
  最好采用油气(溶剂)回收)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
  
  恶臭:低温等离子体、光催化、光氧化技术;
  
  低浓度VOCs废气和恶臭气味:生物法。
  
  非水溶性的VOCs排气:禁止用水或水溶液进行淋浴吸收处理。
  
  4、深入实施精细化管制,推行“一厂一策”制度,加强企业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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